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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光眼为一种眼压#过视神经耐受水平的疾患,这一定义解释了眼压高于统计学正常范围的患者,经过修正也适于眼压正常的青光眼患者。它根据眼压定义青光眼,同时认为个体间视神经对高眼压损害的敏感性不尽相同。这一压力依赖性学说构成了即往关于青光眼概念的主要基础,尽管治疗青光眼的初衷通常是企图保护视功能,然而几乎所有现有治疗方法仅旨在降低眼压。
在测量眼压时应注意,几次眼压检查很难发现眼压高峰,门诊时间内眼压虽在正常范围,但在下班时间眼压可能呈病理性升高,清晨眼压常常在高水平。因此,即使日间四次眼压检查,也不足以证明眼压不高,而24小时眼压曲线对指导青光眼治疗则很有帮助。此外,用Schiotz眼压计测眼压,仅在已知患眼的球壁硬度为正常者可以反映其真实眼压。近视眼因其球壁硬度低,眼压测量结果可能正常,用Goldmann压平眼压计检查,可发现眼压增高。
压力依赖性学说也就构成了几乎所有青光眼研究的基础,这引导了对小梁网阻滞及其缓解机制、房水形成的调节方式或视神经压力性损害机制的研究。压力依赖性学说是有理有据的,但一些重要资料提示它并不是#合理的学说。
由于正常眼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这两种情况的存在,单凭眼压来决定治疗是不妥的。不过如果有以下情况,降低眼压是安全决策:年青患者,眼压升高#过35mmHg;眼压升高到某一以前已证实可引起视神经损害的水平。而且,视神经损害程度越重,其残余神经纤维对眼压的耐受性越差。对晚期病例,要求眼压比一般水平更低,以防止进一步恶化,对已有视野缺损的青光眼患者,好能使眼压控制在16mmHg以下。